高等職業教育確立了“‘產學研結合’是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必由之路”的指導思想,明確了“產學研結合”是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必須遵循的原則和規律,“產學研結合”發展高等職業教育成為高等職業教育戰線領導者、
1.理念引領,確立“產學研結合”辦學指導思想
第一,明確“產學研結合”是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必由之路。2002年10月、2003年12月、2004年2月,教育部在湖南永州、湖北武漢、江蘇無錫先后召開了三次全國高等職業教育“產學研結合”經驗交流會,全面、系統地總結了高等職業教育產學研合作教育經驗。高等職業教育確立了“‘產學研結合’是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必由之路”的指導思想,明確了“產學研結合”是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必須遵循的原則和規律,“產學研結合”發展高等職業教育成為高等職業教育戰線領導者、管理者、廣大師生員工的普遍共識。
第二,明確“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的改革方向。2010年,教育部召開全國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工作會議。會議提出要以提高質量為核心,以“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為主線,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努力建設中國特色現代高等職業教育。
2.政策保障,制定促進“校企合作”發展系列文件
2006年,教育部出臺《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明確提出“大力推行工學結合,突出實踐能力培養,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校企合作,加強實訓、實習基地建設等重要意見。2011年,教育部制定《教育部關于充分發揮職業教育行業指導作用的意見》(教職成〔2011〕6號),明確“行業是建設我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重要力量”“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促進職業教育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接受職業教育的需求,滿足經濟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離不開行業的指導”,并提出了15條意見和措施,促進行業對職業教育的指導作用,促進高職教育與區域經濟、行業企業融合發展。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明確“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的基本辦學模式,是辦好職業教育的關鍵所在”,從立法層面保障高職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基本辦學模式的全面落實。
3.評估導向,將“產學研結合”作為評估重要指標
2004年,教育部啟動首輪“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將“產學研結合”作為重要評估指標。將“高職院校辦學過程要體現產學結合理念、機制和途徑,在人才培養模式、師資培養、實踐基地建設、實習組織及科技成果轉化、面向社會開展培訓等方面有實效”作為評估基本標準。在評估優秀標準中,更強調了產學結合的深度與廣度,提出要形成以社會需要為方向、行業企業為主導的校企合作辦學的體制、機制,校企雙方合作完成辦學全過程,并取得顯著成效。2008年,第二輪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評估,更將產學合作理念滲透到評估的全過程,從辦學定位到人才培養的全過程。提出學校事業發展規劃應符合區域經濟發展規劃、重視與區域社會及產業的合作育人;根據技術領域和職業崗位(群)的任職要求,參照相關的職業資格標準,設置課程體系和選擇教學內容;能有效設計“教、學、做”為一體的情境教學方法;實踐性課程主要由企業、行業技術技能骨干擔任的校外兼職教師講授為主,與行業企業合作開發實訓教材;實踐教學,強調頂崗實習覆蓋率,頂崗實習時間原則上不少于半年;實踐教學作為專業教學的重要核心環節,納入課程體系的整體設置中,理論教學應與實訓、實習密切聯系,實踐類課程課時占總教學時間的50%以上;行業、企業參與教學方案設計;行業、企業參與實踐教學條件建設;畢業生獲取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等具體要求。實現以評估促產學合作發展的目的。
4.示范推動,“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是示范校建設的重要內容
2006年12月,教育部、財政部正式啟動“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選擇辦學定位準確、產學結合緊密、改革成績突出、制度環境良好、輻射能力較強的高等職業院校進行重點支持,帶動全國高職院校辦出特色,提高水平。產學結合是示范校建設的主要內容,特別在重點專業建設中,積極推進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和體現工學結合特色的課程體系構建。2010年,高職骨干校建設進一步強化校企合作的重要地位,將校企合作作為深化高職改革的突破口和主要途徑,全面深入推進“校企合作體制機制建設”,通過校企合作深化高職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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